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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界开采花岗岩获利数十万?一采石场老板被判刑、罚款!
2021-09-26 09:53:06
  热爱自然要有情怀,保护生态更是责任
  面对采石场老板上演的
  “疯狂的石头”戏码
  宝泉岭人民法院严厉打击
  筑牢宝泉岭绿水青山的司法屏障
  案情简介
  2018年8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赵某在其经营的某石厂开采地点的东侧,使用挖掘机、翻斗车、铲车等机器超越采伐许可证的范围越界开采,开采的矿石一部分用于铺垫厂院路面,另一部分用于顶账欠款。经鉴定:越界开采量为14475.41立方米,越界开采物为建筑用花岗岩(风化料)。经价格认定机构认定,越界开采矿石20余万元。2020年4月,赵某经电话传唤主动前往公安机关,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庭审现场

  庭审中被告人赵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自愿认罪认罚。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采矿罪。其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已满六十五周岁,对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因本案被行政处罚已缴纳的罚款,对其执行时予以折抵罚金。故根据刑法相关规定:
  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尚法君说法
  矿产资源属于国有资源,它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开采。本案中,被告人赵某为了获取眼前经济利益,超越矿区范围开采矿产,其行为不仅扰乱了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秩序,更是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要知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细心的小伙伴应该发现此次庭审采取7人合议庭审案。这既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陪审作用,也进一步推进我院司法规范化建设。为建设生态、法治宝泉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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