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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黄玉矿和它的27年:官民商间的争夺战
2020-03-11 11:43:22
  “山似贫而宝石深藏,地似薄而物产丰饶。”可谓湖北省郧县谭山镇东岳村的写照,这个被称为“米黄玉之乡”的小村庄,因为一种叫做“米黄玉”的矿石,在官、民、商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激烈的争夺战,矛盾冲突凸现出了官、民、商在特定时期所扮演的特定角色。

  一石“三名”的演变过程

  在东岳村,只有刘荣花敢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没有什么可怕的,反正老公已经被他们(公安局)抓了。” 刘荣花指着对面的米黄玉矿说:就是因为那矿,丈夫陈世友被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妨碍公务罪”而刑事拘留,同时被拘留的还有其他5位村民。

  这个“米黄玉之乡”的小村庄,有6名村名因“米黄玉”矿石被捕,所以给山村也增添一丝悲凉的平静,只有一位同样“不怕拘留”的老者向记者讲述了一段发现“米黄玉”矿的历史。

  据介绍,1979年村里人民公社要搞经济建设,有位干部在粉刷墙壁时,把一种白色的石头,粉碎成石米,涂在墙上,百姓看到后觉得非常好看,一想,自己村里不就有这样的石头吗?于是,当地百姓就把这种“不认识”的石头起名为“白尖石”。

  那时,每个公社都设有一个企业管理站,有个站长到来到河南西峡县,把谭山镇的“白尖石”给从北京来的建筑专家看,专家仔细看后,说这是“大理石”,质地材料很好。经河南西峡县、西川县矿石加工技术完善后,人们找到了这种“大理石”矿的原产地就是郧县谭山镇东岳村,那时已经到了1981年。

  西川县通河乡的人专门到这个小镇来挖“大理石”,他们每天支付1.50元的费用给谭山镇当地。开掘矿石的人把一车车的“大理石”拉到河南镇平县,进行加工,雕刻成工艺品。

  谭山当地农民看到此景,开始自己挖掘“大理石”,用车送到加工地,那时每车就卖到了300元,用当地农民的话“那利润可是大增。”

  武汉的某部门联合投资去开发这种矿石。由于管理上出现混乱,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最终两家投资方放弃了开采。这样,当地农民又开始自己开掘,10个人一组,挖2、3天就能挖到一车,然后他们拉到河南镇平县去,这时一车卖到了800元。

  从“白尖石”到“大理石”,石头的价值就成百倍增长。谭山这个“山上黑石头,地上水断流,年年闹饥荒,十年九不收”的小镇,随着当地这种矿石的发现和开发,寂静的小镇开始喧闹起来。

  矿石加工后可作为茶具、耳环、戒指、工艺品等,矿石的价值又在成倍增加,质量好的一车可以卖到2000元,差的也可卖到1000元。河南镇平县的采矿人员认为“这种石头的价值达到玉的标准”,故将其改名为“米黄玉”。

  据当地的村民介绍:“石头的价格每年都在上涨。”每车可以卖到3000——4000元不等的价格,这种矿石品种质地一般的就卖到7000——8000元,现在一车可到10000元。

  签字游戏后的土地转租协议

  东岳村的农民对未来充满了希望,他们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因为地理上的“劣势”,山多为黑山石,难以种植粮食,水也缺乏,他们必须到小镇以外的地方高价购买,他们憧憬着“米黄玉”矿能带给他们富裕的未来。

  “米黄玉”矿的身价一直飙涨,上到乡下到村、组,都开始向农民收取“管理费”。对于此费,组里解释是:土地归集体所有,属于组里管理,所以每年要交纳一定的管理费。同时,税务部门也开始收取税费,据了解,那时农民大量的开采矿石,政府的收入相当可观。从当年开始,每年村里向镇政府也要交纳20——30万元。

  由于老百姓挖矿石越挖越深,县政府考虑到农民施工安全问题,于是要求停止再开采。县国土资源局重新对矿地进行开采设计,要求按照设计好的方案再进行合理开采。随后,由镇政府出资6万元,国土资源局委托湖北省襄樊市磷化工业设计院到现场去勘测。

  谭山镇镇政府成立工作组,对外招商引资,到东岳村来开发此矿。但百姓认为,从80年代起他们将自己的青春和汗水,全部投入到开发“米黄玉”矿,带动了全镇人民的生活发展,他们的生活发生了彻底的改变,由原来的平房变成了楼房。现在政府说收回就收回了,他们难以接受,他们的生活来源全靠“米黄玉”矿,到现在,他们只希望政府在收回土地的同时,将他们安顿的问题解决好。

  做了近两个月的工作,镇政府最后答应,开矿每占一亩土地,一年给400元,荒地一年给80元。当地老百姓说:“我们人均划不到1亩地,如果退一步,就按照1亩地算,这一年只给400元,一年365天,平均一天才1块多钱,还不算小孩读书、家庭生活等费用。”

  据记者调查了解,村里可供开采的土地有1.44平方公里,折合为2146亩,其中耕地面积500多亩。

  在镇政府做出“补偿”的口头承诺后,镇上工作组要求当地老百姓在一张白纸上签字,如果签了就先给500元的“红包费”,这样第一次,共71户人家中有22户签了名。但是这还没有达到比例的一半,所以镇政府又下来做工作,这次他们将费用减了200元,如果签了就给300元;如果不签,今后那土地不管怎样也是政府的,而百姓一分钱也得不到,在这样的情况下,又有13户人家签了字。到目前为止一共35户人签了名。

  村里和老百姓签定了一份《谭山镇东岳矿区土地租赁合同》(记者注:后简称《合同》),据《合同》第四款的“补偿标准及支付方式”一条中写明:

  甲方(记者注:东岳村村民委员会)按每亩耕地每年付租金400元,每亩荒山及林地付租金80元,面积以农户持有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和原始档案资料记载数据为依据。农户与集体签定租用合同后,若外商一时不及占用,农户可继续经营,租金均按每年的一半发放。依次标准,甲方每年在4月30日前向农户一次性支付清本年度租金。

  采集矿石的投资上,一些百姓投资少的有十几万,高的达到70、80万。为此,村政府还承诺百姓投资了如有损失,会科学的测算,进行弥补。但据后来记者的暗访询问得知,本应按《合同》规定付给村民租金的400元都没有兑现,这些“承诺”成为了一纸空文。

  老百姓认为他们的安置问题,政府并没有解决好,就坚持不让开工。为此,县里出动了公安,还专门成立了矿山管理执法大队,维护矿上的治安秩序。

  发生在矿山的一场厮斗

  村政府一面给群众施压“签字”,一面正筹备着所谓的“招商引资”。来投资的老板名叫周汉成,据有关知情人士透露,周汉成自称是广东的老板,当时他并没有钱,他骗取了一个叫陈思来的老板进行投资,陈思来引进了2台挖土机,7台翻斗车和1台推土机。一切看似准备妥当后,周汉成和县政府签定了合同,取名为“天赐公司”,并举行开工仪式。

  由于政府内部出现经济上算不清等问题,陈思来撤资了,矿上停了工。

  周汉成又找到3个广东老板,周说,今后会给村里修水泥路、建厂房、加油站等,但全都没有兑现。百姓找到这三个新的投资者,他们认为临时在工地上劳动的工钱都没有给,那400元的租金也没有兑现,一切问题都没有解决好,老百姓都不同意再开工,就在三个新投资开工的一天后,他们又撤资了。于是,周汉成再也没有到村上露面了。

  周汉成依靠社会上的地痞,将土地转让给他们。这些来自河南西川、湖北十堰刘洞镇、谭山镇的地痞组织到村里去打老百姓。

  同年,在谭山镇镇政府,80多人在那里集合。这80多人分别坐着2辆“东风”大卡车、7辆小车,来到镇上,不分青红皂白地对百姓殴打,其中有3人被打成重伤,当即被村民送到了医院进行治疗。

  这80多人又重新来到镇上,据当时在场村民介绍,不仅是那80多人,而且还有镇政府的人、县公安局的、矿山执法队队长都在,一些百姓因为政府承诺没有兑现,不让他们上山开矿,这样他们又对态度“强硬”的村民进行殴打。

  事情发生又有60多人过去,要强行上山。百姓将上山的公路挖了,阻断他们的行程,又发生了一场厮斗。公安也开始抓人,最后抓获了一人。

  之后,镇工作组又下到村里做工作,百姓要求将其承诺的400元进行兑现,多次与镇政府交涉后,镇政府给了400元的租用金。

  县政府又派去了80多个公安,百姓因为不信任这个“皮包”公司,对于政府说的400元的补偿款,他们也认为太少了,将上山之路堵围,这样双方僵持不下。

  6名护矿农民的“罪行”

  被抓的陈诗刚的妻子回忆说:“当时陈诗刚在陕西打工,后来村里有人打电话他,叫他回家,回家后不久,就被抓了。我当时在郧县,具体情况并不清楚,听说他是在半路上就被抓了,老百姓说他参与了闹事。”同日,陈诗刚的兄弟陈诗清也被抓。

  为了争取自己那点微薄利益,百姓们不仅遭遇到被抓的威胁,更有黑社会砍杀的危险。陈诗卫就是其中一个。老家的人打电话叫陈诗卫回家,6日他就被人砍了,他被抓进了看守所。记者看到陈诗卫的妻子李祖英拿来当时穿在陈身上的衣服,一件红褐色的外套,那被刀砍留下的长裂口有10个厘米左右,衣服的内胆上还有斑斑血迹,让人依稀还能联想起当时他被人砍杀的情景。

  记者在一份字盖有郧县公安局印章的《逮捕通知书》和《拘留通知书》告之李祖英,他丈夫因“涉嫌抢劫罪,经郧县人民检察院批准,由本局执行逮捕,现羁押在郧县看守所。”在给陈世友妻子刘荣华的《逮捕通知书》和《拘留通知书》,给他的罪名是“妨害公务罪”将其逮捕并拘留。

  副县长刘武明在谭山镇召开了一次“公捕”大会,总共时间不到20分钟。据现场群众回忆说,当时警车就有14、15辆,排了很长一条队,被捕的陈诗清和陈诗刚二人,手带手铐,背在后面,站在台上“亮相”,说是让他们“做个标榜,做个典范。”

  镇政府的一群人,开着12辆小车,一辆大卡车,还有一个囚车来到东岳村,到了山上他们什么话也没有说,首先就抓了李庆元,抓人的理由是“不应该为了这个矿,又吵又闹”。由于当地村民非常“互帮”,都拦住了,遂没有将李庆元带走。李庆元的妻子闵洪梅说,他们抓了一些人,因为“走不开”,又将人都放了。李庆元最终没有被抓走,但是他也不敢呆在家里,只有远行,出去打工。

  闵洪梅说,,那群穿着公安制服的人打伤了2位老人,其中一位已是80高龄,还有一位60多岁。只要是在围堵在山路上的人,他们是见人就抓。早上,他们又抓了9人,其中有3名妇女。

  向群众了解后得知,郧县公安局又抓了2个,13日抓了1个,2月9日又抓了一个叫李荣谦的人。公安局共抓15人,然后陆陆续续地放了9人,截至目前为止还有6人在郧县看守所里,他们分别是:陈诗刚、陈诗卫、陈诗清、陈世友、李保成和李荣谦。

  据被抓的陈世友的妻子刘荣华介绍,在放出来的人中,有交24000元的,也有交3000元的。一个叫尚洪清也是当时被抓的几人之一,尚的妻子之嫂打电话给她说他们花了24000元将尚保出来了。

  现在人们的生活依然没有保障,他们的收入就是400元的租金,按照最低的标准,一亩地0.35元的价格,百姓多次交涉,县武装部长韩胜国在大会上公开说,如果不签字,就会血流成河,骨头成山。

  矿上仍在开采,而村里很多人都外出打工。在家的人都不敢过多言语,因为瞎说乱说,就会被抓,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就这些问题,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均拒绝接受采访。

  “米黄玉”矿引发的思考

  “米黄玉”矿从79年被人发现它的用途至今,经历了27年的风风雨雨。

  从当初的“白尖石”到后来的“大理石”,再到沿用到今天的“米黄玉”,从它的名字就可以看出它身价的提升。其实石头还是那个石头,矿山还是那片矿山,在变的只是人们对其价值判断的改变。

  当初,政府考虑到无限制的开采,会带来诸多不安全的隐患,从这点看来,是明智的。贫、富矿的盲目开采,弃富采贫对矿产资源也是大量浪费。政府想通过招商引资的形式,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合理化,这也对环境资源的保护。

  但是他们忽略了那些已矿石为生的人们,他们将自己的心血和青春奉献给了这片土地,他们只想获得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政府的一句话“不允许开采”,安置措施不到位,导致村民的围堵不让开采。现在提倡“构建和谐社会”,更提倡“以人为本”,但是谭山镇当地的农民却过着惶惶不安的生活,他们被当众“亮相”,还被抓进看守所。真正作为协调方的政府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法制就是制定一定的规则约束政府权力,保证公权力不会滥用,保护个人的财产不受到他人掠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著名法学家江平说:“当公权力和私权利发生冲突的时候,私权利往往处于相对弱者的地位,它敌不过国家的权力。”国家对于补偿、拆迁、征地都应该体现这样的精神:当事人至少要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和赔偿。

  被捕的6位农民是否涉嫌“抢劫”等罪名,其实在该矿的27年的演变过程中并不重要,作为弱势的农民兄弟,相信法律会给他们一个公正的说法。但令人值得思考的是,无论是从“白尖石”、还是“大理石”,以至到现在的“米黄玉”,那只是一个称谓的变化而已,今天的石头还是27年的那些石头,在官、民、商对其价值认识的过程中,所暴露出“人”的本性才是我们应该思考的重中之重。

  相关链接:

  有“米黄之乡”之称的谭山镇地处低山丘陵地带,山多为黑石山,土质多为黄泥土,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分布有大量松香黄矿带,这种石材经专家检测,放射性小,对人体的危害性很小它本身有如下特点:颜色属金黄色, 纹路清晰明了,透光度好,常被用来做灯箱,有“亚洲米黄之最”的美称。它常被用来做大厅柱子、室内装饰、工艺品等。经它装饰的房间给人一种金碧辉煌的感觉;用它做成的玉枕、健身球、手镯等工艺品还具有保健的功能;在零售市场上,它的价格甚至赶超上等的进口石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