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融媒体中心2月4日讯(通讯员 徐洪涛)2月3日,副县长胡秉阳召集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就疫情期间矿山企业暂缓复工复产工作进行部署。会议要求,全县矿山企业2月9日24时前不得复工复产,2月9日后复工复产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疫情防控一级响应解除后,复工复产必须落实审查审批制度,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管理措施,各责任单位和属地乡镇要强化责任,加强监管,确保工作部署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