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洪江市国土资源局湾溪乡横溪坳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洪采矿挂告字(2014)第2-1号
一、出让人、挂牌人
出让人:洪江市国土资源局
挂牌人:洪江市地产交易中心
二、采矿权基本情况
该矿区位于洪江市湾溪乡横溪坳村,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坐标(1980西安坐标系)圈定,拐点坐标为:
⑴ X=3030413.113 Y=37439506.388; ⑵ X=3030259.305 Y=37439584.291;
⑶ X=3030316.305 Y=37439701.291; ⑷ X=3030450.114 Y=37439633.569。
矿区面积:0.021平方公里
开采深度:+870m至+750m
矿 种:花岗岩
生产规模:3万 m3/年
采矿权出让年限:10年
资源储量:122b矿石量30.6万m3,Ⅱ级品6.2万m3
挂牌起始价:51万元
竞买保证金:72万元
三、参加竞买的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
四、挂牌申请与受理
有意者可在报名时间内持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保证金缴纳凭证及相关资料到洪江市地产交易中心索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相关时间规定
1.公告时间:2014年8月8日8时至2014年8月28日17时。
2.挂牌时间:2014年8月29日8时至2014年9月12日10时。
3.报名时间:2014年8月8日8时至2014年9月10日16时。
4.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4年9月10日16时。
5.矿区踏勘:自公告之日起可安排现场踏勘,也可自行前往踏勘,费用自理。
6.挂牌地点:洪江市地产交易中心。
六、风险提示
1.采矿权出让的技术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出入,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资料,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2.竞得人自行解决处理出让标的物以外有关问题和矛盾(包括外部环境和当地工农矛盾纠纷),并承担相关费用。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予以协助。采矿权出让成交价不包含国家规定的开采矿产资源需缴纳的相关税费和前期工作经费等费用。
3.本次挂牌出让的是采矿权,工矿企业用地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向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做好土地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自理。
4.竞得人自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采矿登记有关申请资料(包括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临时用地等方面资料,费用自理。)并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不退还保证金,采矿权由洪江市国土资源局收回。
5.竞得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前,严禁开采矿产资源。
七、异议提示
对拟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洪江市地产交易中心提出。
八、其他
本次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通知,届时以变更通知为准。洪江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地址:洪江市地产交易中心(黔城镇玉壶路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系电话:13187158933 13874509110
二○一四年八月八日





